在社會新聞中,不乏有病苦之人為了等一片肝、一顆心默默的忍受無數年病痛的折磨。幸運的,或許在能等到愛心人士的捐贈,那麼數年間的病苦與疼痛那也算值得了;但多數人往往在無盡的苦痛後,直到用醫療器材維持那薄弱的生命,最後還是只能帶著絕望結束著敗壞的生身。

  台灣社會價值觀對於亡者遺體的完整非常重視,因此則大大的降低人們器觀捐贈的意願,就算當事人同意,親友也多加阻撓。著是中國社會歷史長期累積的文化思想而成。

  但本文想以佛學宗教的哲理出發,對於人間佛教之菩薩道與佛教教理思想,對「器官捐贈」之議題做出討論。

  問曰:云何現今佛教界普遍反對人們捐贈器官? 答曰:現今中國佛教之思潮中認為,人臨命終時,若有人輕觸其身,則身感巨痛,因巨痛故而生嗔恨,因嗔恨故而墮地獄。如今器官捐贈之最佳時機乃人臨命終身,氣數將盡而未盡,以此進行器官之移植以確保細胞之活性,但臨命終時風觸其身尚且疼痛難耐,何況利刃解剖其身。 問曰:何故言臨命終時觸其身則有巨痛?此是佛言耶?經說?律說?論說?三藏說?佛弟子說?法師說? 答曰:三藏中少有此說,原始佛教聖典阿含多說解脫、解脫法,少說鬼本之事。但觀現今佛教界卻普遍有此觀念,或受中國人死為鬼之思想影響,而廣為述說臨終之中陰身之論著為「西藏生死書」。 問曰:西藏生死書修多羅相應否?不越毗尼否?法印相契否? 答曰:西藏生死書多論述臨命終後之種種現象,少有無常、苦、空、無我等緣起論述,是否修多羅相應、法印相契,待考證之。

  問曰:若臨命終時觸身則感巨痛是實,而嗔恨應墮地獄,何故不以救人令其長壽而生善道? 答曰:後世業感輪迴於引業、滿業,強業力必先有報。以此嗔恨心重故則先墮地獄。而後以布施善業故能出離惡道。 問曰:汝安知不能先生善道後墮地獄,汝安知其嗔恨心輕重? 答曰:不能知,但以眾生之通性故言嗔心重。 問曰:是故嗔心重乃無明故,無明故則智慧少,是故不應言器官移植為墮地獄之本因,無明故乃墮地獄之本因耶? 答曰:唯然,智慧破無明而能不起嗔,但觸身巨痛亦能不起嗔,以此苦因不能令起煩惱,則無惡道果,而此器官移植布施之事但有法空慧三輪照故,則得無量福。

  總論:器官捐贈非墮地獄之主因,而臨終觸身而巨痛之事尚待商確。布施無福、菩薩吝施非佛教中事,佛弟子甚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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