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尊並非統領僧團的統冶者,釋尊只是僧團的導師,依法教導大眾。所以說釋尊是依法來攝眾,而不是依世俗的權利來統領大眾。

  在佛般涅槃後,釋尊並沒有指定特定的繼承人,因為那是不必要的,僧團的合和共住即代表了佛,也代表了法。在僧團中,大眾是平等的,在僧團中是「尊上座,重大眾」。也就是說,尊敬上座比丘長老,但上座長老並非僧團的權利中心,在決事時,必有固定的僧團律制規則羯摩法使大眾共同決議。是類似民主制度的團體。

  是以釋尊在大般涅槃時囑咐弟子:「我不攝受眾,亦無所教命。汝等當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即應依四念處而行。」釋尊說「我不攝眾」,是不以釋尊個人的立場來攝眾,而是以法的立場來攝眾,又說「亦無所教命」,也是出乎同樣的理由,釋尊既不是無上的權力中心,那也就沒有「教令」等類似命令的遺教。佛弟子依止佛是因為佛所宣說的教法依法修行,若佛不如法,那仍是須依法修,而不是依佛而修。這也是佛教有別於外道皈依於一個全知全能的梵我大神思想。以全知全能的梵我大神為中心,此神具有至高無上的統治權力。

  在「自依止,法依止。」的保護下,佛弟子能免於各種外道的誘惑和引導,依於人的問題是,若不依於法,即無從檢視被依止的人是否如法。但後世秘密大乘卻有了以上師為必要的法脈中心,上師是為一的法承管道,此為依於人的情形表現,與自法依止相違的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odybuild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