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尊所說法,不一定純依於語言,佛陀的行住坐臥的日常起居中,也無一不是說法,但言說語教終究是常用的方法。佛弟子也無一不是用語言文字持誦口傳。

佛法發展至初期大乘經典的集出,開始積極弘揚「受持、讀誦、書寫、為人解說」的功德利益之不可思議。《華嚴經‧淨行品》:「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眾生所皈依的法,所求的智慧,以華嚴經的角度而言,是要從經藏中求得。

  中國的禪宗卻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不以為經典能令人解脫,反而以為文字三藏是更令人增生障礙的,卻發展成研究另一種文字的形式「公案」、「話頭」來求開悟,很顯然禪宗最後還是落入文字,就廣義而言,棒喝、擎拳亦算是表達的肢體語言。那麼『不立文字』整說是無從說起的。如達摩與慧可對言「求安心。」「心拿來,我替你安。」「找不到不安的心。」「已經安好。」慧可即開悟,雖非以三藏經典教誡,但還是依於文字的功能,又如慧能雖不識文字,但聞「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悟,這難到不是經藏的功德嗎。

  就文字而言,確有其限制性。文字不能即於般若智慧本身,文字有能詮的名與所詮的義,名是約定俗成的,若眾生之間對能詮的名有共同的認識與使用,名即不能詮其義。如金錢材質本身並不等於物質的價值,但因世俗約定共制,於是可以買賣貨物,但貨物不是金錢;金錢也不是貨。雖所詮的義非能詮的名本身,但所詮的義卻不能沒有能詮的名來成就,眾生必須尋著指向月的手來見到月亮,但月不是手,手也不是月。初期的禪宗或許是為對治見手以為見月、妄執經論而更增戲論的眾生,但過度發展便完全否定文字相的功能,產生了教理與所行相互矛盾的情形。

  當然般若的無上智慧,第一義諦的言語道斷,是不可言說,也無法可說。所以佛陀才在《金剛經》中問須菩提:「我有說法嗎。」須菩提回答:「世尊沒有說法。」但釋尊有無量慈悲、無量善巧方便,於是施設種種而欲令眾生體見般若。文字還是有文字所能詮的實義與功德,失去能詮的名何來所詮的義,沒有了指月的那雙手,我們終究還是不知月到底在那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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