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期大乘時時期的性空唯名系與中道的關系為何?

  遏要的說,中道包含二諦:俗諦與第一義諦,性空唯名所言一切法空唯假名而說,在此的一切法空即由第一義諦來說,而唯假名說是依俗諦而有的。

  契入緣起中道的方法論,即中觀與中論。「觀」即觀察。《般若經》分觀有五類:觀、所觀、觀者、觀所依處、觀所起時。也就是所成就觀的五種因緣條件;須有能觀的主體與所觀的對相,觀慧所起得能觀的觀察用。五條件的相依相待,離一觀則無從起。觀是偏於內心思想活動,思惟理路合於正理而體悟證見事理的真相,這是個人的覺悟與體認,是自知而不從外而得的。

  中論是依於語言文字以音聲章句來論說的,「論」須有音聲表色記錄其思考的活動、方法與結論。這是傳達他人與來人的。

  中觀與中論同是以中道為對相,用心觀或口論的方法來發見中道。雖有觀論二種方法,但論與觀絕非全然的切割的,觀的成就須依於論的深密精嚴的思考與正確的方法過程。若無有論的正確理解則無有正確的觀。反之無有正確的觀則可能造出一部破綻百出、相互矛盾的論。所以觀論本身即符合中道,這是諸法的真理、本有的法性、必然的法住、普遍的法界。觀論本身的相依相待,離一邊而偏重其一的,是有失中道而離了正見的。中道是正法,正法遍一切處,證見中道亦須依中道而行,這是學者須小心在意的。

  「中道」是真理的方法論,世學追求真理的方法稱為「論理學」。論理的目的同是為求得真理,其中不同的方法與過程將會得出不同的結果,這是因果的必然性。是以論理的方法就很有干系。

  吉藏大師在《中論疏》舉一為根本共同錯誤的論證法:「他有生可生,有滅可滅。有生可生,生不由滅;有滅可滅,滅不由生。生不由滅,生非滅生;有滅可滅,滅非生滅。生非滅生,即是自生;滅非生滅,即是自滅。自生即是實生,自滅即是實滅。」最後的結論已可知這是錯誤的方法論,這一方法已得出事理的存在是獨立的,有其實在的生與滅,違反相依相待的緣起。初句的「他」指中觀者以外的,在一般人普遍認知的「生」「滅」的見解,在生滅的關係中,令生就是生;滅就是滅,二者的截然區分,這是沒有中道正見而若二邊,終導出法實有的謬解。反之,中觀的正義,論說方試如下:「今無生可生,無滅可滅。無生可生,由滅故生;無滅可滅,由生故滅;由滅故生,生是滅生;由生故滅,滅是生滅。滅生即非生,生滅即非滅。非生非滅為中道,而生而滅為假名。」無生與無滅指的是一無有實在的生滅,生滅的相依相待是相互依存,論中所提:生是滅生;滅是生滅,意指「生」本身是由滅而生,「滅」是生的滅去,生與滅的息息相關使生滅並不能分割為相對的二邊二義。今,即中觀者,無生可生無滅可滅的前提,是植著中觀的畢竟空義,生不是滅,滅不是生,但生亦不離滅,滅亦不離生,這是依緣起法的相依相待而成立,相應於非生非滅的空性中道,是以成立了生與滅的因緣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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