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佛教中,如何撿擇何者是有修行之人?這是一大課題。

  佛教中言眾生苦,苦因為無明,苦因為煩惱,斷苦之道即是斷煩惱。是故佛門中所謂之修行之人,應該是能斷煩惱才夠稱為修行人,若尚無斷煩惱之能力,那麼至少有降伏煩惱之能。

  這標準當然是高的很,但確實是該如此檢驗之,因為這才是佛教的可貴與不共世俗外道之處。但現今橫量修行已俗化到只要念佛念經就說是有修,這是不對的,何以故?念佛念經是念的,但於生活上一樣煩惱相對,只要六根對上不可愛之六塵而生境,即生種種煩惱;復次,念佛散亂心,念經不求其意,只念念就過,但只求念的多少,念越多,便越覺自身有修,增長慢心而已。

  復次,修行又被與鬼怪咒術神通變化劃上等號,這亦是不明佛法的,佛法絕不與世間之求財求富、卜問禍福、趨吉避凶等事。何以故?如此神通等事皆共外道,但非究竟歸依之處,因此神通縱然千變萬化,但仍不脫三界內,三界皆苦,無有得安,仍在六道,終入輪迴中。如經云:天人極樂,但終有五衰相現;又云:鬱頭藍彿,聰明利根,至非非想處,而後還墮飛狸之身。

復次,所謂修行人非以論前生言來世或在此世現出種種異於常人之相如不生病者,佛所說法印,無常、苦、空、無我為世間共相,色身為無常,終歸敗壞,修行人無有示現色身常住之相,此非道非實非真諦;能於無常中不起愛著貪執,安住世間苦而煩惱不起,身心自在者,此名修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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