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的宣說,那該感謝舍利弗的功勞。在《妙法蓮華經》卷一(方便品)由舍利弗請釋尊宣說《妙法蓮華經》,但釋尊卻罕見的拒絕舍利弗。

  舍利弗一請,釋尊言:「止!不須復說。不須復說,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於是舍利弗二請,釋尊言:「止,止,不復須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於是舍利弗又三請釋尊,釋尊而說偈言:「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在舍利弗三請之後,經上說:「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未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

  這是非常有趣的事,以請轉法華經的過程比照現實生活中的眾生,仍是有許多的自已為佛弟子的增上慢人存在,自以為自已非常的有修有德有證,而在無形中輕佛輕法輕僧。

  《法華經》的請轉給後世佛弟子一些警惕,自已是否為法華會上退席的增上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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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派的分化,對於世俗眾生而言,那即是必然性的結果。

  在佛世時,雖還沒有明顯教義的見解與律制輕重取捨分歧的顯現,但諸大弟子各有所長,各自依自已的專長而發展。就世相而言,這是合理的。眾生本來就各個差別,各個根基,必定個有所長,從專長上去為佛法努力那合理的。如多聞的阿難,持律優波離,頭陀大迦葉等。

  而專長相同的佛弟子亦會聚集一會,一團體的力量,相似的專長來弘揚佛法。如多聞的阿難必有多聞的佛弟子追隨從學或一同研討佛法並加以弘化,重律的優波離必一群重律的佛弟子一起。那是佛弟子各自發揚專才的結果,卻不是世俗以利益欲望權力所分裂。

  在佛世時,眾弟子如有意見上的分歧,尚有智慧福德圓滿的釋尊以無上的智慧做最好的融合取捨。但於佛滅後,群弟子的專才的發揚得不到適當的合和,此一現象在王舍城第一次結集即浮上臺面,於大會中阿難傳釋尊的言教:「小小戒可捨。」在經過一翻討論之後,因無法定義何為釋尊所說的小小戒,於是大迦葉宣布:「佛未制不宜妄制,佛已制不得有犯。」阿難是重於律制精神而非戒相本身的,但頭陀行的大迦葉生活嚴僅,其重視律制程度是可想而知的。結集集會結束後,有富蘭那長老比丘趕來見大迦葉,發現結集後的律某些小地方與世尊所說不符,那是關於生活上飲食上的律,以僧團來看,那已小小戒的範圍。

  由阿難學弘化的教團與大迦葉、優婆離斷所弘化的教團再佛滅後的百年內再度因律制的問題而產生了第二次毗舍離結集,不久阿難所遊化區的僧團發展成大眾部,由大迦葉化區的僧團上座部。從此進入了部派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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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發源於印度,在佛世時,稱為原始佛教。於佛滅後,第二次毗舍離結集後(佛滅百年內,進入了部派佛教,由僧團分出上座部與大眾部兩大系統,最初的分裂是因對於律的解釋有所不同,往後部派的分化又有了各派對於教理詮釋的不同。


  上座部的系統多由年高德劭的比丘組成,較保守重傳統;大眾部則由一群年輕活力的比丘,較自由重精神。其教團的整體上個有利弊,上座系不免頑固僵化,大眾部不免俗化隨波而流。但上座系保有更多原始佛法的本味,大眾系則有更能順化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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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布施不怕假和尚」

  在佛世,就已經不免有破戒比丘與偽作沙門的問題。

  出家眾的拖缽乞化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對於出家眾而言,一切四事皆來自於信施檀越(施主),於是為報答施主的布施而努力於道業上的增長。而對於發心供養僧眾的在家人而言,因施於三寶而得以有福報,那也是承蒙三寶的恩德。

  是故出家眾的拖缽乞化使在家人得有良福田可供養,於僧眾與居士,都得到了廣大的利益,完全符合自利利他的佛教精神。

  就事相上而言,僧眾必須具備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堪能做為眾生的良福田。但在於理上,在佛滅後出家眾即代表了佛寶,因僧眾具有傳承佛法的責任,亦可為法寶,而本身的出家相即是僧寶,是故供養一位出家人即供養了佛法僧三寶。

  若是偽作沙門,本身並不具有得以受供的德行。但他仍能為眾生的良福田,何以故?其有現出家相的因緣條件,而以出家相出現於五濁惡世中,令眾生一念間,一彈指間生敬信,那是出家相本身的威德力故,三寶的福智威勢故,那是出家相代表了佛法僧三寶之功,後世眾生所施仍有福可得。

  在《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中言,破戒比丘,仍有三寶的餘德餘勢。國法不能治,不可加於刀杖或惡言辱罵,否則仍有破犯三寶之五無間罪。其破戒比丘,自有僧團的羯摩法處斷之,唯有集合僧團的力量以律法而處。

  當知布施時,非唯供養於某比丘而已,而是供養三寶,恭敬其所現出的出家相,敬尊僧身所被的福田衣,仍為一切眾生的良友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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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聲、香、味、觸。稱為「五欲」。

  欲界(人間在內)的欲樂,不脫五欲的範圍內。

  色:眼根所攝,物質的種種相狀分別。
  聲:耳根所攝,種種音聲相分別。
  香:鼻根所攝,種種氣味分別。
  味:舌根所攝,種種飲食味覺分別。
  觸:身根所攝,種種身體碰觸的覺受分別。

  淫欲由觸欲為主導,前四欲為助緣。藉由身體的摩觸而生欲樂,由欲樂而生貪戀,由貪戀而生染著,由染著而生苦迫的現實。色的相貌好美體態妙相,聲的淫聲浪語,香的體味氣息等。

  或物欲亦是色欲,口腹之欲是香欲味欲。世俗的欲樂,皆在五欲之內。

  欲樂的可畏,在於欲樂只是瞬息生滅,使所引起的貪愛染執而起求不得苦、愛別離苦。

  佛陀入滅前對比丘們殷勤囑咐,比丘應安住於戒,止五根,不欲放逸五欲中。如《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又云「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若縱五根非唯五欲…亦如惡馬,不以轡制,將當牽人,墮於坑陷。」五欲就像惡馬,如不加收攝,將狂亂奔馳,引墮入坑。又云:「多欲之人,苦惱亦多。」《水懺》也有相同的句子:「多欲之人,苦惱亦多…多欲之人,雖處天上,由不稱意。」

  但五欲之樂所造成的苦迫,乃在於心的貪戀染執之故。如只攝五根心不止貪,乃不能捨去苦迫現實,貪為根本苦因,故修心是根本。但五根如不收攝,心的貪戀也是無時能息的。收攝五根不令入五欲之中,是去貪染不可無的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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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寶是一體的,是無法分開的。因為有圓滿智慧的佛,宣說出所證悟的教法,在傳一群依著教法而行的僧眾。沒有了佛,即沒有法、沒有僧;沒有了法,眾生無有法可修持得成佛,也不須僧伽的住持佛法;沒有了僧,在佛滅度後,度生無有依止處,法也無法常存。

  一個真正的佛弟子,最基本的,就是恭敬三寶,皈依三寶。從相信三寶的慈悲、救護,從此盡形壽將法身慧命依託在佛門中,仰仗三寶的功德智慧,依著教法如法修持,進而趣向離苦得樂的道路。

  僧眾,在佛滅後即代表了佛,亦傳承著法,所以僧眾本身極具足三寶。也因僧眾有五分法身而成為無上良福田,堪能應眾生供養,同時也因三寶一體,在供養僧時,亦是供養佛、供養法。

  五分法身是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另外,出家相的難得,在於能辭親割愛,捨法三界的種種欲樂,一心求道。以一切眾生為父,一切眾生為母,無有分別的化導,傳承佛陀的教法,努力在道業上的精進,那是極為難得的。

  僧寶珍貴,有些現實世俗的事還是存在。大部份的僧眾,畢竟仍是凡夫,仍有些習氣和煩惱,雖是凡夫但以體見到世間種種欲樂的不實和苦迫的現象,而發心出離向道,那應已比一般以苦為樂、愚癡邪見的眾生還要偉大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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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寶(梵tri-ratna)提的是「佛、法、僧」。

  佛(梵buddha),意為覺者,是福德德智慧具足圓滿的人。所以佛並非為一般信仰中的神,相反的,佛是個人。由人的修行,透過萬法實相的觀察而達到究竟圓滿的人。佛陀於人間示相成道,對人身得以成道的可能有極大的啟發,佛陀本身如法修行,而得以成正覺,同樣的一切眾生皆可與釋尊一樣,如法修行,亦可以成正覺。在大乘經典,於十方三世有無量無數佛。過法有毗婆尸佛、迦葉佛;現在有釋迦牟尼佛、東方藥師佛、西方阿彌陀佛;未來有彌勒佛。

  法(梵dharma),法是佛陀宣說的教法,但不是佛所發明的,而是萬法本來如此。而因佛的智慧圓滿,而得因見到法的切真實面貌。而因佛的慈悲故,向眾生明示了法的實相,使眾生能如佛一樣見到真理。依法修持,逐漸開啟智慧,斷除種種煩惱和苦迫的因,而趣向寂靜涅槃之境。

  僧(梵samgha),義為「和會眾」,是修學正法真理的團體,本身學習、努力實踐佛陀的教法,同時也肩負弘揚佛法,教化眾生的責任,是三寶的具體表現。於佛滅後,僧團是更具有佛法常住於此世的重要工作,如《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我諸弟子展轉行之,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於是佛法必須靠著清淨的僧團一代一代的傳承、弘化。是正法的延續不斷,佛法常住此世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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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所謂「自稱為正法」的,走上街上看來比比皆是。人人皆謂自已是正覺之音,只要在經典前放一句「如是我聞」就可以假託為佛說。

  法法都說自已可以利益眾生,只要遇上法的運用有礙,便拿出「根基不同」的方便引度或強辭奪理的穿鑿附會過去。

  但要知,方便終究只是方便,是引度眾生的一些善巧方法,進入佛門後還是必須歸於實踐某部份的真理。是故《法華經》才有:「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可見方便不可能當作是究竟的真理,最後能得到利益的,關鍵還是真理。

  其中真理的存在,並非隨著佛的出世才有的,而是萬法本來如此的。眾生因為煩惱的蒙蔽,所以看不到萬法的真相,佛因為看到了萬法的真實面貌,而成為覺者。如「緣起法」、「因果關係」那是這世間本來如此的法則,而並非佛證道後才發明一個緣起法和因果法則。故知一切真理是本來如此的、遍一切的、無有障礙的。不因眾生的貧富貴賤根器不同而有所差異,凡夫賢聖皆不能違背因緣果報,此真理也是通過法、現在、未來三世的,也不會昨是今非。因此,有心求法的人可以依著如此真理的準則而得以有擇法的能力,不必擔心架上的有佛法商標的商品是不是冒牌貨而遲遲不敢下標,或是買了之後以為自已買到是是真品欲原來是仿造的。眾生是有檢驗是權利和能力的,只有檢驗過才知道是不是真的,只有檢驗過才知道是否可以福利人天,只有檢驗過才知道是否是以離苦得樂、究竟解脫、趣向涅槃。

  買家您檢驗的工具的依據在佛教稱為「法性、法住、法界」。法是空性的、真如的。從絕對的一法性向上發展緣起的「三法印」。印,有苻合、印證之意。佛法中的諸法,能夠真正稱為真理的,絕對無法脫離三法印的檢驗之下。

  三法印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諸行無常:無常是萬法的生滅相,有生有滅,那是必然的理則。生是「緣起」的生起,不是因中有果而生、無果而生或無因生。滅不是沒有(斷滅),而是緣起的必然現象,既有其生,必有其死。滅終究是為滅的了,過法終究是過去,但滅同時也關係著另一個生的現起,與末來存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諸法無我:諸法無我的緣起的中心,我本來不存在的,只是依他而起,因無我,所以眾生乃至一切現象都不是可以獨立存在的,而是眾緣會合而成,一法能生,萬緣缺一不可。我見同時也是眾生普遍的邪見,以為「有我」為出發點,而生種種執、種種愛、種種煩惱。

涅槃寂靜:這是佛弟子的歸向所在,緣起法的寂滅性,是有情(緣起流轉中的眾緣和合個體)離卻顛倒戲論而體現到的真實自在的聖境。

  世間的佛法,皆可以此三法加以研究、檢驗。以此世間中,依附佛法的外道猖獗,仍是有方法證明正覺正音的正確性。經過三法印的檢驗,似佛法而非佛法的外道便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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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塵煩惱(梵akasmat-klesa),是煩惱的別稱。

  眾生之所以造業,或感到苦迫。無一不是由煩惱而起。而客塵煩惱正說明煩惱的本質現象。

  「客」意為外來的,不能作主的,而也因是外來的,所以是有機會將之驅除。「塵」是不淨之意,是染汙的。同時也因眾生的煩惱都由於外境所引起的,故名為客塵。

  但有外來染汙的客塵煩惱,相對於即有一個可作主的本來清淨的自性,即是「佛性」、「如來藏性」。但眾生都妄以外來的「客塵」替代「自性清淨」作主,故名顛倒,也是受種種苦迫、造種種惡業的主因。

  《勝鬘經》(自性清淨章):「此自性清淨如來藏,而客塵煩惱上煩惱所染。」《大乘入楞伽經》卷五(剎那品):「此如來藏藏本性清淨,客塵所染而為不淨。」是故為除去眾生苦迫造業的現象,即須將煩惱塵逐一拂去,清淨自性便得以顯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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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德,(梵guna)。是指行善業所獲之果報。

  在大乘義章九中說:「功」是指功能,善業有資潤福利之功,故名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功德。

  一般常以海來比喻功德之深廣,而稱為「功德海」,又因其貴重如寶而稱之為「功德寶」、「功德藏」、「功德聚」、「功德莊嚴」、「功德林」等名稱。

  一般功德可以分為「人天福報」的功德與「解脫」的功德。這是從當行善時,心的執著所相應而出的不同。業於尚未了知空性之理的兆夫而言,執功德的實有,如此是有漏(有煩惱)福善的人天福報。而對於了知如幻、空之實相的聖者而言,因為了知罪福的體性是空,所感招的是無漏(沒有煩惱)功德。

  如布施者的三輪體空:施者、施物、受者。皆不可得故,而心無所著。無執著的善行是清淨的善業,如此便是無漏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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